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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2018年1月3日,郑辉才和温威私下纠集100多名社会黑恶势力人员及十二台钩机将广西玉林永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法取得的土地建起的五栋房屋全部摧毁变成平地,同时将该公司存放在楼房内价值约为400万元的13艘摩托游艇及家具、用品和其他设备全部故意毁坏。此外,郑辉才私刻广西玉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章,非法成立“清算组”,非法将广西玉林永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法所得的土地转卖给温威,广西玉林永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但一年过去了,此事石沉大海,至今仍没有任何的政府部门出面解决处理这一案件,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扫黑除恶的今天实为罕见!

        两岸时报总社综合报道:记者从广西玉林永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悉,2018年1月3日,该公司五栋房屋被社会黑恶势力人员全部摧毁变成平地,屋内的400多万元的物品全被毁坏,同时,公司的73.5亩土地被他人非法转卖,该公司2018年2月起多次向当地政府及上级政府和公司机关反映,至今已一年过去,但该案仍石沉大海,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扫黑险恶的今天实为罕见,应引起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
据调查,这起事件广西玉林永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得不到解决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也充分暴露出当地政府的某些领导利用职权,官商勾结,司法腐败。
本事件的根源追溯到1993年6月。
       1993年6月,佛子山管委会划拨了73.5亩土地给广西玉林永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开发旅游度假是历史事实,是该公司合法取得的土地。
广西玉林永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1993年8月19日成立的,是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1993年县级玉林市委、市政府成立玉林市佛子山国际旅游度假中心,同时成立了该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佛子山管委会”),当时,该公司应玉林市委、市政府的动员和要求,与多家公司一起参与了佛子山国际旅游度假中心建设,于是,佛子山管委会划拨了73.5亩土地给该公司开发,该宗地的土地证在办理当中(有佛子山管委会文件及相关证明给予证实),1993年6月28日、1994年2月2日、1995年12月15日该公司以银行转账及现金支付形式预支支付了112.5万元土地款,按当时的土地价实际支付了20亩土地款(其余部分由于没有搞好“三通一平”,到目前为此均不具备开发条件,故没有交完剩余款项)。1994年起该公司在该宗地以“夏威夷大酒店”为名建成了五栋楼房,该五栋楼房于1997年也合法取得了房产证(有玉林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给予证实)。由于其他地块到目前为止政府方面均没有做好“三通一平”,不具备开发条件,因此该公司也没有去开发。由此证实,该公司获得佛子山管委会划拨了73.5亩土地开发权是历史事实!
郑辉才私刻广西玉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章,非法成立“清算组”,非法将该公司合法所得的土地转卖给温威,严重侵占该公司财产,其行为严重违法。
广西玉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为县级玉林市的国有公司单位,1994年7月18日,玉林市人民政府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创办经济实体脱钩的决定》中办发字[1993]17号文件精神,广西玉林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政府脱钩成为一般私营公司,梁伟平为该公司董事长,郑辉才受聘为该公司总经理。由于其他事务繁忙,梁伟平委托郑辉才留守管理,但规定公司任何的重大决定必须经梁伟平同意方能实施。郑辉才本是企业聘用的总经理,由于有幕后保护伞支持,2001年,郑辉才私自伪造公司公章,伪造股东召开董事会,伪造董事签字成立“公司清算组”,与其他公司恶意串通搞虚假债务,通过拍卖公司拍卖转移土地从中非法牟取暴利,由此引发了2009年轰动玉林市的群体性事件。公司董事长梁伟平发现情况后,于2010年1月22日撤销了对郑辉才的委托,并向玉林市委、市政府作了书面汇报,要求查清责任后将2515亩土地合理合法交给国家。在玉林市政府及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该群体性事件未有结论的情况下,2011年8月8日,郑辉才又公然违法,以“公司清算组名义”与陆川县人温威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书》,收取温威3000多万元人民币,并约定将广西玉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2515.82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6632.85万元价款转让给温威(据玉林市国土资源局玉国土资信复字【2013】第82号《关于对广西玉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反映郑辉才、温威利用司法裁判权非法买卖国有划拨土地的情况报告的答复意见书》所认定的“我局认为,佛子山旅游度假区2515.829亩土地使用权不是出让土地,而是国有划拨土地”);同时也把广西玉林永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73.5亩土地转让给温威,给该公司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国有资产造成严重的流失。同时郑辉才又与法院法官勾结制造虚假诉讼侵吞国家资源。虽然梁伟平也将郑辉才的违法行为向玉林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举报甚至控告,2013年玉林市检察院对郑辉才的虚假诉讼提起抗诉,但郑辉才的幕后保护伞势力强大,此事目前为止也不了了之。由于梁伟平在2016年6月病逝,2017年,郑辉才和温威利用其保护伞势力将广西玉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2515.829亩国有土地及广西玉林永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法取得的73.5亩土地使用权过户至广西玉林中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即温威自己公司名下,达到其非法占有该公司财产及国家财产的目的。

  

郑辉才动用黑恶势力强行拆除该公司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上建起的五栋楼房,公然违法。
广西玉林永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1993年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港商,当年,县级玉林市经人大会议通过关于开发佛子山旅游度假区的决议,公司应党委、政府的邀请,积极投巨资参与该项目的开发。至1996年底,公司在该开发区自己合法使用的土地范围内建成楼房五幢,并于1997年1月2日获得县级玉林市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分别为:桂房玉证字第5218069、5218070、5218071、5218072、5218073)。随后,公司购置了合计价值约400万元的摩托游艇13艘、酒店家具、用品及设备一批,一直存放在该五幢楼房内。
2018年1月3日,郑辉才和温威私下纠集100多名社会人员及十二台钩机将该公司在合法取得的土地建起的五栋房屋全部摧毁变成平地–五幢楼房予以摧毁,并且同时将公司存放在楼房内、原值约为400万元的13艘摩托游艇及家具、用品和其他设备全部故意毁坏。经该公司赶赴现场后得知,12台大型钩机的司机,其中有七人是:钟友发、欧书龙、欧伟剑、区铝、张家阅、赵进、区诗汇(其余人员虽无法当场查明其身份,但已拍摄有照片及录像为证)。案发后,这些人员均称是广西玉林中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温威组织、策划并出钱雇其实施,毁坏物标的达2000多万元。其行为是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所规定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程度,据了解,不管从毁坏财物的数额,还是从主观恶意、犯罪手段、社会影响等角度分析,在玉林市是绝无仅有,在全国也极罕见。该公司在案发当天已向当地派出所报告,但派出所出警到现场后不但没有制止这帮人违法行为,反而保持沉默,该公司早已向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区分局提起控告,但没有任何结论,致使犯罪份子至今仍逍遥法外,且气焰嚣张。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2月,该公司法人代表卢荣发将郑辉才等九人的违法行为向自治区政府主席陈武反映,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玉林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按信访事项程序受理此事件,2018年2月14日,该公司也收到了玉林市委、市政府的受理告知单,但一年过去了,郑辉才等九人故意毁坏该公司财产及郑辉才非法转让该公司的合法土地等事件一直得不到解决,严重损害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郑辉才等九人至今仍逍法外,这与中央所提出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扫黑除恶”的今天背道而驰。
综上所述,郑辉才私自伪造公章,伪造股东、董事签字非法成立清算组并自封清算组组长,以“广西玉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名义非法处置广西玉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非法转让本公司合法财产,私自动用社会黑恶人员非法拆毁本公司的合法楼房,非法侵占本公司合法财产。郑辉才等九被控告人的行为事实已经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七十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郑辉才等九人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非法侵占公司财产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依法严惩。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该公司已向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请求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将郑辉才等九人依法立案侦察,依法查办,维护法律尊严,以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但事至今日,该案仍没有得到处理。为此,记者呼吁: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扫黑险恶的今天,各级政府机关、各级司法部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同时呼吁广西玉林市委市政府、公安机关及司法机关确实行动起来,查清郑辉才等人的犯罪事实,惩之以法,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广西玉林永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