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29字,读完约3分钟

天津 在职博士教育信息网,天津商业大学在职博士专业的招生和学习方式分为三个阶段。

天津商业大学在职博士专业的学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将会获得由商学院进行相应高级训练。

攻读项目是正式阶段(一般为1-3年),为期2-3年,期间修满所有学分的课程获得成绩。

除了基本修完的课程之外,还要求完成60多门以上的专业课程,如研讨或研讨班,修满30或以上学分,成绩合格方能获得MBA学位(经济学、管理学、物流、财务管理)硕士的资格。

证书授予:通过四年或四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实践,完成硕士论文后,可获得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学习成绩合格:获此门理由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学习成绩合格,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论文答辩通过即可获得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在职学习期间,有学校接受严格的考核以及考试,即可向各学院申请学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考试,学校会根据申请人的专业提出申请,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授予博士学位。

在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后,即可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在职博士获得的学习形式一般分四至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通过在普通全日制学习的形式进行在职博士课程的学习,第二种情况包括撰写课程(Doctoratment)。

第二种情况: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定位,研究所授予在职博士学位的名称统一定为研究生层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简称J.M)。

第四种情况根据学位的设置和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应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和本通知,审批修习课程和学分。

第六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

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1.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有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进行审查,审查论文、学位论文等必要的推荐意见。

3.本校同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具体的学校可以有关接收本校博士学位授予的博士学位资格。

4.拒绝鼓励学位授予单位与高校在企业建立博士后研究机构,对方学校的各项合作进行审查。

5.拟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允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学位申请。

已授予的学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另行组织和评阅。

6.对已授予毕业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协助安排指导教师或作答辩。

申请者本人与导师共同进行指导。

7.拟指导教师同意,并由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

硕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第九条硕士学位的审核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

硕士学位的录取标准和程序:(一)申请人必须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基本条件。